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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来源:未知;时间:2019-06-06 00:37
被告人田某某犯危险驾驶罪,判处拘役二个月,并处罚金3000元。”5月8日上午10点26分,随着法锤敲下,一起危险驾驶案开庭仅6分钟便宣判。这是刑事诉讼法第三次修改实施后,松滋市检察院办理的首例适用认罪认罚速裁程序的刑事案件。
今年3月12日,被告人田某某酒后驾驶小轿车送朋友回家途中,被沙道观水陆派出所民警现场查获。经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,结果为147mg/100ml,后对其抽取静脉血样封存送检,经鉴定:田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75.55 mg/100ml。
“被告人田某某,请问你是否在律师见证下,签订了这份认罪认罚具结书?”“是。”“认罪认罚具结书是否是你的真实意思表示?”“是。”“你是否自愿认罪认罚?”“是。”
庭审中,田某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、定罪、提出的量刑建议均表示无异议,本案适用速裁程序审理,松滋市人民法院采纳了松滋市检察院的全部量刑建议,当庭作出判决,庭审仅用时6分钟。
当天上午,松滋市检察院共对3件适用认罪认罚速裁程序的刑事案件提起公诉,法院均采纳了松滋市检察院的全部量刑建议,并当庭作出判决,3件危险驾驶案庭审总用时19分钟。
承办检察官表示,认罪认罚程序坚持从快但不降低证据标准,从宽但不放纵犯罪,从简但不减损权利,严格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。这种全流程简化的模式,在案多人少矛盾突出、司法办案资源有限的情况下,合理地对司法办案资源进行了重新配置,在快速办好轻微刑事案件的同时,也能集中优势力量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、经济案件、新类型案件等重大案件进行更精细化办理。